在当前经济环境下,企业及个人面临的债务违约问题日益突出。作为债务追偿领域的专业律师,我们每天接触大量“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案例。究其原因,往往不是法律依据不足,而是执行策略不当或前期准备缺失。本文将从实操角度出发,提供一套可立即落地的债务追偿三步法,并附上关键文书模板和行动清单,帮助债权人真正实现“纸上权利”向“真金白银”的转化。
步:诉前尽调与财产线索锁定
很多当事人一上来就要求起诉,但忽视了最关键的一步财产调查。没有财产线索的胜诉判决,往往只是“法律白条”。建议在正式立案前,通过以下方式快速锁定债务人资产:
- 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等平台,获取债务人名下公司股权、对外投资、动产抵押登记等信息;
- 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委托律师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银行等机构查询房产、车辆、银行账户;
- 利用裁判文书网检索债务人是否涉其他诉讼,从中发现其已被查封的资产或潜在还款能力。
特别提醒:若债务人为自然人,可通过其社保缴纳单位、公积金账户、支付宝/微信实名信息等间接渠道判断收入来源和资产状况。实践中,我们曾通过债务人子女就读的私立学校缴费记录,反向锁定其隐匿的银行账户。

第二步:精准选择诉讼策略与保全时机
并非所有案件都适合“先诉后执”。根据债务人的履约意愿和资产状态,应灵活采用不同策略:
- 对于有还款意愿但暂时困难的债务人,可考虑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并同步办理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避免冗长诉讼;
- 对于明显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务必在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重点注意:保全不仅要覆盖银行账户,还应包括微信、支付宝、股票账户、应收账款等新型资产;
- 若债务人已失联或濒临破产,应尽快提起代位权诉讼或撤销权诉讼,追回其无偿转让或低价处置的财产。
实操中,我们常使用“诉前行为保全+诉中财产保全”组合拳。例如,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我们在起诉当天即申请冻结对方对第三方享有的500万元应收账款,迫使对方在开庭前主动和解。

第三步:执行阶段的“穿透式”追索技巧
拿到胜诉判决只是开始,执行才是决胜环节。很多律师止步于提交执行申请,但专业债务追偿律师会主动推动执行进程,甚至“替法官找财产”。具体可操作方法包括:
- 向执行法官提交《财产线索清单》,列明已掌握的银行账号、房产地址、车辆车牌、股权比例等,并附上查询截图或证明文件;
- 申请法院向税务机关调取债务人纳税申报表,从中发现隐匿收入;
- 对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申请司法拘留或列入失信名单,施加心理压力;
- 针对“公户没钱、私户有钱”的常见规避手段,可申请追加实际控制人或配偶为被执行人(需满足特定条件)。
此外,善用“执行悬赏”机制。根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债权人可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承诺对提供有效财产线索者给予奖励,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我们曾通过该方式,成功追回一笔被转移至境外亲属账户的资金。

配套工具:三份即用型文书模板
为便于读者立即应用,以下是三个高频使用的文书核心结构(完整版可联系律所获取):
- 《财产保全申请书》要点:明确被保全财产类型、具体信息(如房产证号、银行账号)、价值估算,并提供担保函或保函;
- 《执行阶段财产线索报告》格式:按类别分项列明线索来源、内容、证明材料页码,便于法官快速核查;
- 《执行悬赏申请书》关键条款:写明悬赏金额比例(通常为执行到位金额的5%-10%)、线索有效性标准、保密承诺等。
提醒:债务追偿是系统工程,需法律、财务、心理多维协同。建议债权人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早布局,回款成功率越高。切勿等到债务人“人去楼空”才行动那时,再专业的律师也难为无米之炊。

短信咨询
咨询电话
在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