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因其专业性强、证据繁杂、周期长、标的额大,一直是民商事诉讼中的难点。作为执业律师,若想在该领域建立专业壁垒并实现高效办案,必须掌握一套可落地的操作流程。本文结合多年一线办案经验,提炼出从接案评估、证据组织、诉讼策略制定到庭审应对的关键步骤,帮助律师快速上手并提升胜诉率。

接案阶段的核心在于“风险识别+价值判断”。很多律师一接到建工案件就急于签合同,结果后期陷入被动。正确的做法是先做初步尽调:,核实当事人身份(是否为实际施工人、挂靠人、总承包人等),因为不同主体在法律上的权利基础完全不同;第二,查看是否有书面合同,若无合同,则需重点收集结算单、签证单、付款凭证、会议纪要等形成事实合同关系的证据;第三,确认工程是否竣工验收,这直接关系到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和质量抗辩的有效性。建议制作《建工案件接案评估表》,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合同状态、付款情况、争议焦点、潜在反诉风险等字段,确保不遗漏关键要素。
证据组织是建工案件成败的关键。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建工案件通常涉及上百份甚至上千份证据,包括招投标文件、施工日志、监理记录、设计变更通知、进度款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律师必须建立清晰的证据目录体系。推荐采用“五维分类法”:1)合同及补充协议;2)履行过程证据(如开工令、进度计划、签证);3)结算资料(含送审、核对、最终确认);4)付款凭证;5)质量与工期问题证据。每类证据按时间顺序排列,并标注证明目的。特别注意: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录音等电子数据必须及时固定,必要时做证据保全公证,避免对方删除或否认。

诉讼请求的精准设计直接影响案件走向。常见错误是笼统主张“支付工程款XXX元”,而未区分合同内价款、变更增量、索赔费用、利息、违约金等不同性质款项。正确做法是拆分诉求:例如,“判令被告支付合同内工程款XX万元、设计变更增加费用XX万元、逾期付款利息(按LPR自X年X月X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同时,务必同步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根据《民法典》第807条,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应当给付工程价款之日起18个月内行使。实践中,很多律师因忽略时效或未在诉状中明确列明该项权利而丧失优先受偿资格,这是重大执业疏漏。
鉴定程序是建工案件的“双刃剑”。一旦启动造价鉴定,案件周期将大幅延长,且结果未必有利。因此,律师应在诉前尽可能通过双方确认的结算资料锁定金额。若确实需要鉴定,务必提前准备《鉴定范围异议书》和《鉴定材料清单》,防止对方提交未经质证的材料误导鉴定机构。庭审中要重点审查鉴定人员资质、计价依据(是否采用合同约定的定额或信息价)、是否遗漏签证项等。必要时可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

反诉与抗辩的预判同样重要。发包方常以工期延误、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反诉或抵销抗辩。律师应在起诉前预演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点,并准备反驳证据。例如,若对方主张工期违约,应立即核查是否存在设计变更、甲供材延迟、不可抗力等顺延事由,并整理相应签证或通知文件。对于质量问题,要区分是施工缺陷还是使用不当,是否在保修期内,是否已过质量异议期。记住:质量异议必须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工程质量。
,执行阶段也不能掉以轻心。即使胜诉,若对方转移资产,判决可能成“法律白条”。建议在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尤其关注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在建工程抵押情况、关联公司股权等可执行财产线索。对于政府或国企项目,还可尝试通过财政支付路径施加压力。此外,善用“以打促谈”策略,在证据充分、法律关系清晰的情况下,往往能在一审开庭前促成调解,节省客户时间和成本。
,建设工程诉讼不是“打嘴仗”,而是系统工程。律师必须兼具法律思维与工程常识,用精细化管理对抗复杂性。掌握上述实操要点,不仅能提高办案效率,更能赢得客户长期信任,打造专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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